近期,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和流通领域复肥、磷肥、有机肥料和水溶肥料等化肥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工作分春、秋季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抽查了103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38批次;第二阶段抽查了52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9批次;共计抽查了15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57批次,其中生产领域不合格产品3批次,流通领域不合格产品54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T 21633-2002008《掺混肥料(BB肥)》、GB/T 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 20413-2017《过磷酸钙》、GB/T 20412-2006《钙镁磷肥》、HG/T 3275-1999《肥料级磷酸氢钙》、HG/T 2321-2016《肥料级磷酸二氢钾》、NY 525-2012《有机肥料》、NY 1107-201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 2266-2012《中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428-2010《微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106-20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NY 1429-2010《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等标准要求,分别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
1、复肥产品检验项目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氯离子、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缩二脲、包装标识;掺混肥料: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氯离子、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包装标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总氧化钾、氯离子、有机质、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包装标识。
2、磷肥产品检验项目
过磷酸钙:有效磷、水溶性磷、硫、游离酸、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包装标识;钙镁磷肥:有效五氧化二磷、细度、包装标识;肥料级磷酸氢钙:有效五氧化二磷、PH值、包装标识;肥料级磷酸二氢钾:磷酸二氢钾、水溶性磷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氯化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包装标识。
3、有机肥料产品检验项目
有机肥料:有机质、总养分、总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酸碱度(PH)、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铬、包装标识。
4水溶肥料产品检验项目: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大量元素(总氮、磷、钾)、中量元素(钙、镁)、微量元素(铜、铁、锰、锌、硼、钼)、PH、砷、汞、铅、镉、铬;中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钙、镁)、微量元素(铜、铁、锰、锌、硼、钼)、PH、砷、汞、铅、镉、铬;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铜、铁、锰、锌、硼、钼)、PH、砷、汞、铅、镉、铬;含腐植酸水溶肥料:腐植酸、大量元素(总氮、磷、钾)、微量元素(铜、铁、锰、锌、硼、钼)、PH、砷、汞、铅、镉、铬;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氨基酸、中量元素(钙、镁)、微量元素(铜、铁、锰、锌、硼、钼)、PH、砷、汞、铅、镉、铬。
本次抽查发现涉及的项目有57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养分含量或主要成分、重金属、氯离子含量、酸碱度、包装标识。
肥料产品养分或主要成分不足,一方面会无形中增加农民种植成本,另一方面会造成作物减产,品质降低,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重金属是安全性指标,重金属超标,会抑制作物生长,同时污染土壤环境,当重金属在作物体内累积时,不但影响作物品质,还会危及人体健康。氯离子含量不合格,忌氯或对氯敏感的作物,若施用氯含量较高的肥料,会对作物造成伤害,影响产量和品质。肥料酸性或碱性过强均会对作物会产生一定的腐蚀作用,影响作物的生长,同时也给土壤环境带来潜在的安全风险。包装标识是消费者了解产品最直接的工具,标识标注错误或标注的内容不完整,会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严重时还会引发质量事故。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