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部门:科技业务股
2、提交材料
(1)申办单位申办民办非企业(研究所)的申请书,内容包括:申办理由、研究方向及科研任务、人员来源及职称、专业、科研机构地点、资金等;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机构章程;
(4)具有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创办单位出具资信证明;
(5)稳定一年以上的研究经营场所的证明;
(6)人员登记表:科技人员要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本人科研工作经历,包括科研课题、论文、专利等;非在职的附离退休、退职、停薪留职等证件;
(7)联营或个人合办者须交验联营或集资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