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来自云南精细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的吴女士来到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向登记窗口提交了歇业备案材料,成功办理企业歇业备案手续。这也是昆明首例办理“歇业”登记的市场主体,从在线申报到完成备案仅耗时10分钟。
为企业经营按下“暂停键”
呈贡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介绍,歇业制度是《条例》的最大创新亮点之一。《条例》实施后,将允许市场主体歇业按下“暂停键”。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而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解散并办理注销登记。很多企业因短期经营困难暂时歇业,但仍有意愿继续经营,而企业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再次创业会遇到障碍。
为了给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缓冲期,降低企业维持成本,《条例》明确提出,当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自主决定在最长不超过3年期限内歇业。
为经营困难市场主体增设“休眠期”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市场主体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但仍有比较强的经营意愿。对于这类企业,现在可以在选择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的前提下歇业一段时间,休养缓冲。
吴女士说:“因为疫情影响,目前公司经营困难,现在国家推出了歇业备案政策,给了我一个喘息的空间,暂时休整一段时间。我以后还是想从事保洁服务这个行业,按照之前的规定,我们只能先注销,后续还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现在好了,我可以先办理歇业,3年之内随时能恢复营业。”
歇业制度为市场主体在“开业(存续)”状态和“注销”状态之间提供了“歇业”的缓冲地带,让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能够暂时“休眠”,休养生息,重整旗鼓再出发。
《条例》明确提出,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以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通过公示加强对歇业企业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同时,一旦企业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则视为恢复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