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审批事项承接部门
(一)市商务局:负责承接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原址扩建、迁建受理等事项。
(二)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承接《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审批、变更及注销等事项。
二、关于成品油市场行业管理有关事项责任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编制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加强加油站行业发展宏观调控和管理,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成品油仓储零售网络体系;组织对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经营资格年度审查,公布年度审查合格企业名单。
(二)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加油站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工作。
(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加油站项目选址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核实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核发加油站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消防设计审查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项目竣工后,开展消防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五)市应急局:负责审查加油站安全情况,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按时参加年度检查。
(七)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负责承接所管辖区域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等事项。
(八)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辖区内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初审工作的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审批承接工作。市商务局牵头做好各项承接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承接机制,确保承接到位。
(二)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审批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认真履行申请受理、现场核查、资料审核、审批决定等职责,不得擅自增加限制条件、增设办理环节。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完善审批管理制度,公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期限、需提交的材料目录、申请书规范文本等,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年度审查、公示公告等制度,确保成品油市场正规有序经营。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管理,按时组织开展经营资格年度审查,规范成品油零售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