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条件不同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在一些方面要求是一样的。包括: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同之处主要在于经营年限、人员配置、企业业绩等方面。
2、承担项目范围不同
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也就是说,只有被评定为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才能不受建设规模和承揽区域的限制。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
1、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2、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3、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4、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
5、如果开发项目涉及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农转用手续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6、组织验收。